更新时间:2022.06.11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处理即是处分权。在处分时,应当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然而应当注意的是,为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第三人如果不
单方是否有权处理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讨论。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也就是说因为日常生活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单方有权处理。如果涉及重大事项,则需要征得对方的同意。比如用夫妻共同财产去超市
恶意侵害夫妻共有财产的,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
在世一方没有权利处理去世一方的财产,不论是在世一方,还是去世一方,在遗嘱或者处分财产时,都无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对方的部分。如果去世一方没遗嘱,其遗产按法定继承进行分割。如果去世一方留有遗嘱的,其
夫妻财产约定明确的,应当按照约定确定财产所有权。 2、协议不明确的,应当按照法定方法确定所有权,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工资、奖金和劳动报酬;生产、经营和投资;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认
受害一方可以举证夫妻共同存款的凭证、流水走向以及共同房产的转让买卖证明等,以证实对方确实存在侵犯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向法院提出公平分割财产的诉求。
夫妻共同财产单方有权处理,但对于重大事项单方无权擅自处理。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五种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津贴是劳动者工资的一种特殊形式。婚姻法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一方获得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津贴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劳动者的津贴是指,在特殊的劳动环境和条件下,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一种额外补偿。比如,在夏季的
夫妻共同财产与家庭共同财产的区别为: 1、根据《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其中包含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或者经营所获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以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