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1.职工购买、建造、翻修、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可截至签订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账户余额不超过当时实际房租的70%。
济南公积金提取额度为:自有住房提取总额度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实际支出;偿还房贷提取总额度不得超过该笔贷款已正常偿还的总额度;租赁商品房、享受低保并需支付房租或物业管理费的每年每人提取总额度不得超过12000元;支付物业费
'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帐户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本人个人帐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
对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予以放宽,通知要求,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
职工购买、建造、装修、大修房屋的,可以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对于一些还没有申请住房贷款的,账户余额最多可以到签订购房合同的当月截止;个人账户余额如果超过了实际购房建设支出总额的,可以按照实际支出额进行提取。如果职工偿还住房贷款的本金和
两种提取方式,第一,一次性提取。即: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二是“按月偿还贷款提取”: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后,可申请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如下: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 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
公积金最多可以取出的金额,其房产共有人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购建住房总价款(费用)。已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包括借款人配偶),借款人在两年以上的还款期内未发生逾期还款情况可以申请提取,提取后住房公积金余额应超过借款人贷款余额的10%。
我国法律规定,公积金一般最多可以取出的金额,不能超过构建住房总价款。如果已经为别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借款人在两年之上的还款期里,没有逾期的情况可以申请提取。提取之后,住房公积金的余额也应该超过,借款人贷款余额的百分之十。职工需要提
职工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职工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江阴、宜兴)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也未因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名下无还贷记录的,可按下列规定一年提取一次职工住房公积金。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按照职工
公积金提取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1、租赁提取月可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金额的50%,每年可提取月可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2个月; 2、其他住房消费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的30%; 3、购买有所有权的房屋或者
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规定: 1、员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以从个人账户中提取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账户余额可以截至签订购房合同当月;个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买的,按实际支出数额提取; 2、员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每年提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