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1、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 2、经过初审、公示、复核程序确定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3、进入选房环节。 4、缴存拆迁补偿安置费、公布配租结果。 5、签约、入住。
申请廉租房可以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受理机关)办理,到市或县级房管局领取廉租房申请表,或者到户口所在镇、街道申请,领取申请表,去当地房产局去申请、户籍所在地或暂住管辖地的小区申请,小区审核后逐级上交。
西安市的公租房需要申请居住登记、居住证或者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进行申请。如果是西安的高新区和港口区的公租房,只能在网上申请。出租经济适用房的申请审批程序是由当地的社区受理的,当地的街道办事处以及区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审核公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的
'公租房在当地房管局申请,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Ⅰ》及其它相关表格。需准备材料: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2、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3、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4、住
西安市的公租房需要申请居住登记、居住证或者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进行申请。如果是西安的高新区和港口区的公租房,只能在网上申请。出租经济适用房的申请审批程序是由当地的社区受理的,当地的街道办事处以及区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审核公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的
到当地的住房保障部门申请。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县城规划区内新就业无房职工; (三)在县城规划区内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四)原住居公房中的危房户、县重点工程拆迁、资产处置等特殊情况户。
1、公共租赁住房网站申请 公租房可以在公共租赁住房网站进行申请,但是需要在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中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到住房保障机构才行。 2、当地房产管理局或城乡建设局申请 申请人也可以到住房保障机构上提供的公租房申请点进行申请,一般是在当地
公租房去街道办事处申请,申请流程: 1、审核配租。审查自己是否符合申请公租房的政策; 2、受理申请。申请公租房的可将申请材料递交到审批中心,受理单位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3、初次审查。申请公
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面积在50平米以下。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等资料前往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即可,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家庭携带公租房需要的资料前往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
1.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咨询、领取《南宁市公共租赁保障申请表》等相关表格资料,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收件材料。 2.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在受理期限内(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受受理期限限制)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