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
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具体可以约定住房归一方所有,给予未得到住房的一方适当的并且双方都接受的补偿,没有还清的贷款由得到住房的一方承担。
如果房产是一方全款购买的,且当事人的维护、保管、投资等行为并不足以导致财产价值的增加的,则房产增值部分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贷款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则婚后增值部分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增值部分按夫妻共同财产分
夫妻共同房产,离婚后,应当约定贷款的偿还主体,之后由其清偿贷款。一般来说,由享有所有权的一方清偿银行的贷款。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外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不管二者是否离婚。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
(1)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2)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3)离婚时,夫
(1)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2)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3)离婚时,夫
离婚夫妻共同房产的分割,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
1、一方婚前购买房屋,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对于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夫妻双方贷款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应该要对未还完贷款的部分承担责任。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处理,房屋归一方所有,但要对另一方共同还贷款的部分进行补偿。
夫妻一起还房贷的房子离婚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不能达成协议,且该房产登记于一方名下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按揭房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