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8
第二次离婚诉讼时间的法律规定:一般是在第一次离婚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后,如果有新情况和新理由的可以不受时间的限制。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需要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后再进行第二次诉讼。但这六个月期间出现新情况新理由的,可以提前进行第二次诉讼。但如果是被告方想要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则就没有时间的限制。
1、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需要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后再进行第二次诉讼。 2、在六个月内出现新情况新理由的,可以提前进行第二次诉讼。
如果在第一次判决中,法院判决不予离婚的,或者是双方经过调解和好了的,如果没有新的情况和新的理由,应该在收到第一次判决书生效了六个月之后,才能再次提起诉讼。
离婚诉讼第二次起诉和第一次起诉的时间是一样的,如果是一审就能作出判决的,需要的时间是三个月或六个月。如果是简易程序,时间是三个月,针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争议不大的案件;如果是普通程序,时间是六个月,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对案
离婚诉讼第二次起诉时间如下: 1、如果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诉讼期限是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 2、如果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诉讼期限是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
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法院不受理原告在六个月内的起诉是原则性规定,但仍有例外,如果出现了在上一次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没有出现的情况,足以影响到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认定的,原告均有权利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