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9
工伤保险待遇法在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
补足工伤保险待遇差额的规定是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情况下由公司自己进行补足。
补足工伤保险待遇差额的规定是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情况下由公司自己进行补足。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的规定有: 1、员工因工作事故或职业病接受治疗,享受工伤医疗;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3、员工因工作事故受伤或者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又称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下岗工人的工伤保险待遇是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用以
一、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工伤医疗费等工伤待遇而产生的争议是能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提交仲裁申请书、申请书副本和依法收集的证据资料。
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待遇规定如下: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享受工伤医疗。员工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治疗工伤。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行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
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为职工本人工资,职工本人工资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死亡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计发工伤保险待遇时,本人工资收入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75%的,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75%为计发基数;高于当
工伤待遇仲裁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分别向两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