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遗弃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情节恶劣的,应负的法律责任,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
企业设立失败,须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对于公司制企业,发起人承担以下责任: 1、连带赔偿责任。 设立费用及债务原则上应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但当公司不能成立时,先前发生的与设立相关的费用及债务就失去了公司这一拟定的承担主体,只能改由实施设立行
私刻单位公章法律责任如下:1、构成犯罪的,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
私自盖公章借款的法律责任有以下几种可能: 1、分析私盖单位公章证明的效力私盖,在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加盖,证明的内容是否属实,单位是否认可; 2、私盖公章的法律责任是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
法律对缔约过失责任有以下这些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从法律角度看,一人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其本质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一样,即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独立承担责任,当公司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人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分公司并非完全不需要承担责任,而是由分公司承担直接责任,在分公司财力不足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时,由总公司兜底,承担补充责任。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人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分公司并非完全不需要承担责任,而是由分公司承担直接责任,在分公司财力不足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时,由总公司兜底,承担补充责任。
公司法中公司法人的义务主要规定在《公司法》第三条、第五条。 《公司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
遗嘱见证人,本来就是一个无利害关系的人。即使因其个人身份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也无需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遗嘱见证人作假证,可能会构成妨碍诉讼,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对其采取训诫、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在法院没有采
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有下列法律责任: 1、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责任; 2、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负连带责任; 3、无权代理造成损害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