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8
行政诉讼中,被告应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举证。被告需依法向法院提供其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如果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则经人民法院准许后,可以延期提供。
离婚诉讼中原告没有提出财产分割的,被告可以在法院判决之前请求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被告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有条件的,要么是同意离婚,要么是双方的情形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在婚内分割财产的情况。
离婚诉讼被告诽谤原告,原告可以在离婚案件结束之后,就诽谤这一事实向人民法院告诉。如果被告是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原告或者捏造事实诽谤原告,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原告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被告在应诉、答辩过程中,也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相应证据。与诉讼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以及共同
谁主张谁举证。正常情况原告向法院提出自己的主张,应当针对起诉状上的诉讼请求举证证明;如果被告同意原告的主张,就无需举证。如果被告不同意原告的主张,就应当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是正确的,原告的主张是错误。
诉讼离婚被告要在合议庭允许的答辩时间内进行辩解,就案件争议所涉及的事项进行陈述,有证据的应当及时进行举证证明,向合议庭出示的证据是能够证明案件争议焦点的。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诉讼送达被告的方式有:可以直接送达,也可以留置送达,电子送达,委托及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离婚诉讼送达被告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送达。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来举证: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是,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等情形除外。
行政诉讼中,被告要对其作出的行政行为举证。被告一般需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法院提交其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一般而言,被告若要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应从以下五个方面来提供证据: 1.有关主体的证据材料,如果原
行政诉讼被告的举证责任的规定有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且提出答辩状。
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追加被告。如果原告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行政诉讼的流程如下: 1、立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