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1
对于行政诉讼的理解如下: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并以此为事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以及该类主体不平等的诉讼活动的统称。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人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可以是书面方式的,也可以是口头方式的。书面方式即指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行政诉讼法
当事人成功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的方式为: 1、首先要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 2、要有明确的被告,被告要正确; 3、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4、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案件中,如果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不履行的,可由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申请法院执行,或者由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执行;如果是行政机关拒不履行的,则由法院强制其执行。
行政诉讼没有申诉,只有对一审判决不满时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
申诉的方式有一般应当书面申诉,若是申请书写申诉状有困难的,可允许口头申诉,法院应当作出笔录。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各级人民检
1、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版本权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
当事人和行政机关的行政诉讼附带行政赔偿的,可以由人民法院遵循自愿、合法原则,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就行政赔偿相关事宜依法进行调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进行行政诉讼:公民或者法人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侵犯到其合法权益的时候,可以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写好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