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9
效力待定的合同的种类有: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非纯获利益或非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 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三、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四、法人或其他组织
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有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以及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 1、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 2、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我国法律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某
合同效力待定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限制行为能力人超越其行为能力范围缔结的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在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后实施。但对于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并不是当然无效的行
效力待定合同有以下几种情况: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必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
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有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自身行为能力不符的合同;以及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订立的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效力待定的合同有三种,分别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出其行为能力而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这三类合同都需要特定的人追认(追认人分别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有处分权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签定的合同。 (3)无处分权人签定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类型: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行为必须经监护人同意才能生效,但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纯利益合同或者合同不需要法定代理人追认; 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行
合同效力待定的类型有: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效力待定合同; 2、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行为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合同效力待定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限制行为能力人超出其行为能力范围的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由其法定代理人行使,或者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后实施。但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依法独立实施的行为,当然不是无效行为,而是有效行为; 2、无代
效力待定合同包括以下类型: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发生效力
效力待定合同包括以下情形: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