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4
根据企业破产程序中各种债权的特点,债权可分为以下类别: 1、以债权的权利主体为标准,可分为: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以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和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 2、以清偿顺序为标准,可分为:优先清偿
1.无财产担保; 2.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未到期的债权; 4.附利息、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 5.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 6.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因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取得的求偿权等。
1.无财产担保; 2.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未到期的债权; 4.附利息、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 5.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 6.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因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取得的求偿权等。
破产债权人可以申报的债权范围包括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未到期的债权,破产申请受理前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破产申请受理前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破产债权的法定范围如下: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 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
破产债权人能申报的债权有: 1.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2.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3.未到期的债权; 4.附利息、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 5.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 6.其他。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4、连带债务人数人的破产案件均被受理的,其债权人有
企业破产债权人应该依照法定支付顺序公平清偿债权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人债权人的债务偿还无效。债务人投资者未按照规定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
企业破产债权人应该依照法定支付顺序公平清偿债权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人债权人的债务偿还无效。债务人投资者未按照规定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
企业破产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债权申报期限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破产债权包括以下四种: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的债权; 2、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 3、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权; 4、债务人的保证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债权等。
一、提供最新通过审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备人民法院核实该企业的法人地位是否存在,检查证实其代理权((公民个人应出具其有效的个人身份证件); 二、提供债权人详细的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三、债权申请权申报书,要写清申报的债权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