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的办法:申请工伤认定;申请鉴定劳动能力;单位或者职工一方携带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医疗单据、费用清单等证件和资料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绝治疗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流程如下: 1、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办公室报告,并向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备案,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伤事故备案表; 2、工伤认定:员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
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已参加工伤保险。 2、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3、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4、需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须在新源县社保局填写《新源县工伤职工转院转诊申请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下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
工伤保险待遇的被申请人是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人或者是用人单位。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
发生工伤后,劳动者应当向单位提出要申请做工伤认定,如果单位在一个月内没有申请,那么劳动者可以自行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认定书出来后,确认为工伤的,工伤劳动者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
停止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是劳动者丧失了享受待遇的条件;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或者拒绝接受治疗的。在上述三种情形下,劳动者不能再享有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申领工伤待遇的流程如下: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 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
工伤申领保险待遇的条件有这些: 1、劳动者因工作原因收到伤害或患职业病; 2、劳动者遭受的伤害或所患职业病已经被认定为工伤;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