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6
撤销婚姻有两种途径: 一是由婚姻登记机关宣布撤销婚姻。受胁迫或被欺骗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该婚姻的申请,并出具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和能够证明受胁迫或被欺骗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撤销婚姻可以直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申请,并提交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同时宣告结婚证作废。
《民法典》规定申请撤销婚姻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可撤销婚姻申请要符合一方受到胁迫或者是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法院被宣告被撤销之日起婚姻无效。
申请撤销婚姻,需要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我国法律规定,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存在夫妻权利与义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申请撤销婚姻的方法有: 1、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的,人民法院审查后确实应当撤销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并将生效判决书送交当地婚姻登记机关; 2、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要求撤销婚姻书面申请
撤销婚姻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是向人民法院申请;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婚姻的一方因胁迫结婚的;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在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属于可撤销婚姻。
撤销无效的婚姻一般是不能向行政部门申请的,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一年的期限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婚姻被撤销之后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
申请撤销婚姻,需要当事人在知道可撤销事由后的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我国法律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
无效婚姻申请解除,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是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或是人民法院经过调查取证后,发现如果有下列情况的婚姻无效:一是重婚的;二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是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无效婚姻不能撤销,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