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1.提交收养材料,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应的收养材料。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办理。
有结婚证但是民政局无档案的夫妻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补领结婚证:夫妻一方可持对方当事人的结婚证办理补领,或者其他凭证能够证明其具有有效的结婚证。因为婚姻的档案是当事人申请补领结婚证的一个凭证,其是有婚姻登记机关备案保存的。
1.那女双方的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如果是集体户口需要首页复印件并在户籍所在单位盖章; 2.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3.三张2寸红底的两人合照照片。 其中第1和2条的复印件,直接到民政局复印就行。
一、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亲自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如不知道该怎么走,上网查询确认地址,或拨打当地114电话查询。二、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以下证明
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
首先,只有人民法院有宣布婚姻无效的权利,另外,婚姻法规定了四种婚姻无效的情形: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相关利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布婚姻无效的申
十一民政局不能领结婚证。因为十一属于国家的法定节假日,民政局一般都会放假,不会上班。民政局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时间,通常是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日。民政局上班时间:一般是周一至周六9:00到11:30,13:30到17:00。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外。
公民领取结婚证一般在当地的民政局办理和领取,异地结婚领取结婚证可以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级或县级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申请。 1、双方当事人在同一地时,办理结婚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原件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当事人必须在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