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8
1、民法典规定,抵押是对主债权进行的担保,所以在没有主债权债务的情况下,不能设立抵押权。 2、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签订抵押合同,办理抵押合同登记后,抵押权就会成立,抵押权人可以依法行使抵押权。
民法典中债务不还的,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热协商对抵押物进行拍卖或者变卖,对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果抵押权人和抵押人没有达成协议,抵押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抵押物进行变卖或者拍卖。
未登记的抵押权是否有效,要区分动产、不动产而定。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
债务延期抵押担保无效。担保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约定条款签订合同。但合同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法规的,无效。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如债权人同意债务转让的,则需要视情况看待原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如债权人放弃担保并将债务转给第三人的,则抵押自解除担保之日消灭。如债权人
如果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而债务人仍未能清偿债务的,则抵押权人即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的财产折价。即按照抵押财产自身的品质,参考市场价格折算为价款,把抵押财产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从而实现抵押权。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到的价款优先
民法典在合同解除制度中新增了持续履行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该条中所说的不定期,是指合同约束力持续时间不定,而非履行期限不定。另外,在明确规定任意解除权外,还设定了解除方式上的义务,即解除权应当通知对方,并且是在合理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抵押权与主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为法律所禁止,基于抵押权的从属性,所以只能与主债权一并转让。 抵押权是担保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