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就包括了被继承人的配偶。而这里的配偶主要是指合法的配偶,也就是已经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确认的配偶。但是由于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是在1994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因此,对于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
首先,根据相关规定,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情形的才属于事实婚姻:1、未办理结婚登记;2、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3、符合结婚的法定情形。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1994年2月1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上面三个条件的话,可以按事实婚姻处理。另外,如果
在适用法定继承,且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兄弟可以继承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还有对公婆、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也可以成为
母亲再婚时,子女仍然可以继承其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在法定继承中,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继承权,除非其放弃或者丧失了继承权。而且根据规定,父母的离婚和再婚,都不影响父母子女关系。所以,母亲再婚之后,其子女仍
虽然继承法在继承制度中,首先就规定了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但这并不意味着自然人的继承权,能够不受到法律的所有限制。要真正继承到财产,首先要遵守一项基本原则:就是该项财产是自然人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在我国,自然人个人的合法财产就包括了,动产以
目前法律是不承认事实婚姻的。现行法律是不认可事实婚姻的,因为民法典中是没有关于事实婚姻的相关的规定的,只是司法实践中还会出现事实婚姻,对于民法典之前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现行法律是按照同居关系进行处理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同居的一方已经
再婚形成的夫妻关系与普通婚姻关系相同,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其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转化为双方共同财产,婚后共同生活中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对于再婚夫妻财产的继承,有血缘关系的父母与子女之间按照法定第一继承顺序继承,无血缘关系的继父母
事实婚姻不一定触犯重婚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只要其中一方已经与他人登记结婚,同时与第三人以夫妻的名义长期地同居生活,身边的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或者已经与他人登记结婚,这时候双方就涉嫌触犯重婚罪。同时,如果有配偶一方与第三者虽然
继女不一定能够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只有继父母与继女之间产生了法定抚养关系事实,这时候继女才能成为继父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也就是说,根据继承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只有亲生子女,以及养子女才能享有继承权。继子女一般是不享有继承权的。因为
继母有权利继承,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在我国,财产继承制度中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主要的继承方式。被继承人死亡以后如果没有留下遗嘱、遗赠及遗赠扶养协议的,或者是遗嘱、遗赠及遗赠扶养协议依法不能认定的,适用法定继承。所谓法定继承是指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只要自愿合法,自然人可以结无数次婚。同时,无论是第一次结婚,还是第二次结婚,男女双方当事人都会受到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的严格保护。换句话说,再婚后的双方都能够成为对方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再婚后对方的财产,双方当事人享有相应
孙子可以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但由于孙子并不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法定继承人,因此孙子不能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房产,只能通过以下2种方式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1、遗赠;2、代位继承。 具体来说,假如孙子想要通过遗赠的方式继承房产
根据《继承法》相关的规定,对于被继承人遗产继承的形式有很多种,一般包含: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以及遗赠扶养。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明确说明了其遗产是留给兄弟的,则兄弟是可以继承遗产的。反之,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