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离婚后男方拒绝探视不合理。因为离婚是因为夫妻双方的矛盾,所以在子女探视的时候,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极有可能在其中阻挠。探视权的行使是有法律保障的,如果对方不允许探视子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探视权根本的是照顾子女,所以
离婚后拒绝探视的,探望权人可以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法院接到申请后,首先是要求监护人予以配合,比如送到将孩子送到指定地点与探视权人见面。监护人如果不听法院要求,仍然拒不履行判决的,法院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监护人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
离婚后男方拒绝探视是不合理的。 探视权的行使是有法律保障的,如果对方不允许探视子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司法解释中的“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探视权最根本的是照顾子女,所以不能借此对子女身心有任何
关于小孩如果在双方离婚协议上约定女方需支付抚养费,女方有权定期探视子女的话,双方上述的表现均有违约行为,但女方不能以被拒绝探视而拒绝支付抚养费,这是两码事,几年后,男方诉要求女方补交抚养费的话,女方是
夫妻之间虽然离婚,但关心、看望孩子是男女双方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近日,广南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探望权纠纷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杨某某自愿定于调解当月起每月的第二周、
可以探望孩子,有探望权的一方如果行使探望权受阻,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常会派执行人员陪同一方行使探望权,并对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另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如果仍然受阻,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取消一方的抚养权。
设立探望权的初衷在于保护子女的利益,父或母行使探望权也有赖于子女的配合。当子女不愿见父或母时,如果一味强调父或母的探望权利而对子女的意志不加理会,势必会使子女受到伤害。法院应根据子女的年龄和鉴别能力,
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权行使方式和时间,由父母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在两个人协商探望权的时候,要明确约定,什么时间,什么地点,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探望。这样既可以避免抚养的一方不配合探望,又可以避免另一方因为频繁探望,对子女成
夫妻一方想要离婚,但是对方不同意的,可以起诉离婚。离婚分为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起诉离婚用于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和抚养权归属等问题有争议的情况。起诉离婚的,起诉方应当撰写起诉状,起诉状开头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出生年月
对于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给抚养费的处理办法,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当事人只能凭离婚协议书和其他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当时约定的抚养费金额需要更改,法院就会综合当事人离婚时的约定、双方经济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