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7
保管合同不是一定属于有偿合同,主要由当事人约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可以和保管人共同协商确定是否需要支付费用。
法律规定保管合同是有偿合同,同时可以是无偿合同。保管人需要有偿或无偿为寄存人保管物品,保管行为应当妥善,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保管人需要返还保管物品。
保管合同不一定是有偿合同,要看具体情况而定。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保管合同是社会成员相互提供帮助或服务部门为人们提供服务的一种形式,应以无偿为原则,当事人没有约定保管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规定仍不能确定的,
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因为享有一定的权利而必须偿付一定对价的合同。保险合同的有偿性主要体现在投保人与保险人的对价是相互的,投保人的对价是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的对价是承担投保人转移的风险。
有偿保管合同属于双务合同,无偿保管的,不属于双务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第八百八十九条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
保管合同可以属于有偿合同,也可以属于无偿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保管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有偿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和寄存人双方约定应予支付保管费的保管合同。保管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保管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法律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合同为无偿合同。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保管合同一般是指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寄存人在合同中可以约定保管场所及方法,除紧急情况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及方法。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
属于。 1.行纪合同属于有偿合同。因为行纪人有权从委托人处获取相应的报酬。 2.法律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3.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
是的。租房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给出租人的协议。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须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相应对价的合同。所以,租房合同是有偿合同。
属于。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在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必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保险合同等合同是其典型。所以,买卖合同属于有偿合同。
借款合同属于有偿合同。《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