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可以。直接在上户口的时候修改名字即可。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等。
办了出生证没上户口名字也不能改,因此,新生儿父母到妇幼保健站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时,必须先填上新生儿的名字。出生证明一经签发,就不能更改。如果需要申请改名,只有在为孩子办理户籍后,才能向户籍部门申请变更姓名。没有办理户籍,不能直接改名。
出生证明上的名字还没上户口是能改的,但是比较麻烦。一般是不允许更改的,出生证是唯一性编号。因为医学出生证明是要提交卫生计生网站的。用来证明孩子出生信息的,一般医院填写完就会上网备案,而且标号唯一。若需要更改姓名,可上户口后更改。
孩子改名字并不会影响出生证的使用。户口本的名字应以出生证的名字为准,如需更改新生儿名字可以拿着出生证到派出所上户口,然后在派出所户籍处改名字,出生证上的名字就是孩子的曾用名。
出生证明不能直接改名字,需要按照这个名字先上户口,然后再向派出所申请改名。 一、居民改名字的办理程序: 1、由公民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2、派出所受理后,经调查核实报县(市、区)局审批。 3、县(市、区)局审批后,由派出所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名字,是不能更改的:但是当事人符合户口申报地的更改名字的条件的,在申报户口后,可以使用出生证明以外的名字作为常用名。根据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的提示,把《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名字,添加到户口本的“曾用名”一栏即可。
可以不修改,不会有影响。原因: 1、户口本更改名字后,当事人《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名字会在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曾用名”一栏体现; 2、两个名字对应的都是当事人,其身份证编码是一致的,不会对生活有影响。
出生证明上的名字可以不用修改,在上户口的时候修改名字即可。在去派出所报户口时候申报更换名字就可以。孩子出生证代表孩子出生是符合政策的,孩子还没有上户口之前可以更改名字。更改名字以后,以前使用过名字会成为曾用名记录在个人档案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