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一般情况下股东不是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如出现下列情况,股东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
股东的债务是个人债务,一般由股东自己承担,公司是不用承担责任的。 我国法律规定,股东出资到位时,以其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对公司应否对股东承担法定责任没有明文规定。 如果经股东会同意,公司对股东债务担保的,股东债务可以由公司承担。
清算时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有: 1.虚假出资; 2.出资不到位; 3.抽逃出资; 4.清算时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7.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 8.股东
在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案件中,债权人以一人公司的股东与公司存在财产混同为由起诉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应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也就是说,需要由股东举证证明其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之间不存在混同。一人公
1、股东出资不实 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在公司注册时,工商登记机关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出资证明文件,一般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证明,若是以实物出资,会要求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生产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
1、股东出资不实 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在公司注册时,工商登记机关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出资证明文件,一般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证明,若是以实物出资,会要求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作为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以其拥有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债务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公司股份,并实际出资后,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即转化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使用该资产对外承担债务。除了
公司股东一般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因为公司是企业法人,而法人财产独立、责任独立,这意味着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
公司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人格滥用是指,控制股东利用股东以认缴出资承担有限责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