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法律上规定,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 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 但是,如果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保险合同成立并生效。
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 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 但是,如果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保险合同成立并生效。
保险合同代签字一般是无效的。 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 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 但是投保人已经缴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着盖章行为的追认
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是投保人已经缴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着盖章行为的追认。也就是说代签的保险合同原则上是无
代签保险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投保人或者投保代理人未亲自在保险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是保险人或者保险代理人代表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都是无效的。但是,投保人已缴纳保险费的,视为对代签、盖章行为的认可,那么这份保险对于
不一定,要区分具体情况分析才可认定合同的效力问题。有委托授权的话,还要看代签人的授权范围。代签人超越授权代理的权限的,要么认定是表见代理,要么是效力待定的代理行为,需要获得被代签人的追认才是有效合同。没有委托授权的话,属于无权代理。
保险代理合同是保险代理人与保险人明确双方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协议。保险代理合同是合同的一种。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代理合同以保险人的名义为保险人开展业务,并据此接受代理手续费。因此,保险代理合同签约实质上规定了保险代理的性质是明示代理,而非默示
保险合同代签对投保人是不生效的。保险人或者保险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是投保人已经缴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着盖章行为的追认。变更保险合同或者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的,也必须有被保险人亲笔签名确认,不得由其他人代签。
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是投保人已经缴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着盖章行为的追认。也就是说代签的保险合同原则上是无
一般情况下,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是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保险合同有效。
可以的。但并不是各种各样的合同都能代签,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当事人本人签订的合同,是不得代签的。代签合同属于委托代理情形之一。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
保险合同投保人没有签字的,一般认定为该保险对投保人不生效。就算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在上面签字或盖章的,也属于无效合同,除非投保人在之后交纳了保险费的,即对保险合同上保险人行为进行了追认,该合同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