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施工工程纠纷一般不属于民事纠纷,但涉及到以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其
建设工程施工纠纷管辖权属于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引发的纠纷应当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一并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建设合同工程款纠纷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即由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房地产纠纷,是指房地
1、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实际履行而发生纠纷时,法院管辖有特殊规定。 2、当然,建
建设工程合纠纷在不违反专属管辖与级别管辖规定的条件下,一般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确定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新民诉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三款在此基础上予以明确规定:“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
工程欠款纠纷属于建设施工工程合同纠纷的一种,我国法律规定建设施工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普通管辖的规定。根据案件性质的不同,法律对普通管辖范围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对于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法律规定了可以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即当事人即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管辖权确定,有如下两种不同的情形: 1、合同约定存在有效仲裁条款的,依法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情形,该案应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管辖地,适用合同纠纷的管辖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合同纠纷有约定管辖法院的,当事人可以向所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也即发生加工承揽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