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国有独资监事会人数要求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是股份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监事会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代表股东大会履行监督职能。监事会作为股份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其主要职权是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监督
由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出资设立的全资国有企业,其性质是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公司法》国有独资公司的规定,必须设立董事会,不能设立执行董事。
国有独资企业可以不设董事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国有独资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国有独资企业符合一定条件是可以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国有独资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国有独资企业一般是不可以不设董事会的。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国有独资企业需要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董事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而且法律规定,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名额应该不少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员。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不在公司内部工作,与公司或公司经营者无重要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对公司事务作出独立判断的董事。
独立董事是董事会成员。非上市公司是可以不设独立董事的。如果是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不能少于三分之一。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中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作出独立判断
国有独资公司不是一人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有不设立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外商独资不设董事会不可以的。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而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