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安置房离婚后对其进行分割要判断其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不是,则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但是如果在拆迁时有配偶的份额,按照拆迁安置房中的份额对其进行补偿; (2)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夫妻共同财
安置房离婚的分配要根据房产的归属而定。如果是一方的婚前财产,那么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一方个人所有。如果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则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是双方平分。双方也可以先协商自行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法律规定对于双方在家庭土地
安置房离婚分配情况有: 1、房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的,分割时应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予以分割。 2、对于仅有一方为被拆迁安置人口的,只要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也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应适当考虑房屋的来源,
如果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处理。离婚时关于房产的分割,夫妻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
离婚后安置房的分配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婚后因政府的拆迁政策被拆迁,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拆迁安置房,且没有缴纳被拆迁房和安置房差价的情形下,安置房应属于个人所有。如果是在婚后所得的房产,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一般是双方平分。双
1、房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的,分割时应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予以分割。 2、对于仅有一方为被拆迁安置人员的,只要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也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应适当考虑房屋的来源,将所有权判归被拆迁安置人
安置房离婚分配情况,分为以下几种: 1、房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的,分割时应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予以分割; 2、对于仅有一方为被拆迁安置人员的,只要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也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分割时应适当考虑
安置房离婚分配情况,分为以下几种: 1、房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的,分割时应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予以分割; 2、对于仅有一方为被拆迁安置人员的,只要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也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分割时应适当考虑
二婚离婚安置房的分配:安置房若是夫妻的共同房产,由夫妻二人协议分配,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房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夫妻个人所有。
需据具体情况分析:1、若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也登记在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名下,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
夫妻离婚时拆迁安置房的分割,要看具体情况。 1、对于双方均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该房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予以分割。 2、对于仅有一方为被拆迁安置人口的,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也应当作为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平均分配。对于安置房,如果是婚后一方为安置对象的,那么在分割方式上可以采取,由安置对象获得房屋所有权,给另一方现金补偿。如果双方都是被安置的对象的,可以一人一半,房屋符合出售条件的,可以进行变卖后,双方对于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