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须持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
1、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民政局用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2、先去民政局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
结婚20年没有结婚证的,男女双方可以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补办结婚证。法律规定,要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
没有结婚证了,若是遗失导致的,可以协议离婚。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也可以补领结婚证。
若是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若是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
结婚证没了可以先补办结婚证或者办理婚姻关系证明再办理离婚手续。法律规定当事人补办结婚证的,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结婚证,对于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情况属实的,会予以补发结婚证。对于补办结婚证对方不配合的,可以到婚姻登记
办理结婚证不用带离婚证。 一、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户口没在一起不影响补办结婚证,只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档案查证后确认属实即可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