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反担保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该合同有效的条件有:行为人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定其他条件等。
反担保合同的担保对象是原合同的担保人。所谓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担保人行使权利受阻时,可要求作为追偿债权担保方的反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而与债务人以及反担保保证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如银行对借款人发放保证贷款时,保证人因要承担风险,故要求借款人为自己再提供担保,借款人为保证人所提供的担保即属反担保。签订的合同即为反担保
撤销担保合同的条件是: 1、一方或者第三人实施欺诈、胁迫行为,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2、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同指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结束的协议,但不包括涉及身份关系地协议。在协议中通常公平地规定了双方为了达成某个目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对于履行的时间、方式有所规定。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还会约定违约责任,以敦促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1.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贸易活动,通常表现为为委托人买入或卖出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行纪人为
解除担保合同的情形包括: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
保证合同指的是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保证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约作为保证合同成立的典型形式; 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主债务人共同订立合同;
保管合同的性质:双务合同(因为保管人需要妥善保管保管物,寄存人需要将物品交付给保管人);有偿合同或无偿合同等(因为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费,也可以无偿进行保管)。
最高额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签订一个总的保证合同,为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同种类其他债权提供保证,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保证合同约定的期限且债权额限度内进行交易,保证人则依法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