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旅客的权利义务:权利主要有在规定的交通运输工具到达客票上指定的目的地的权利、享有按规定数量携带免费行李的权利、享有接受承运人提供的旅途必要的服务。义务主要有支付规定的票价和行李运费、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乘坐指定的运输工具、接受承运人对所带行李中
依据旅客运输管理的相关规定,在旅客运输合同中旅客享有以下权利: 1、依客票上载明的时间、班(车)次,座位号乘坐规定的交通运输工具到达客票上指定的目的地。 2、享有按规定数量携带免费行李的权利。 3、享有按规定携带一名规定高度以下的儿童。 4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权利义务有: 1、乘坐的权利; 2、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的义务; 3、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的义务; 4、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等。
客运合同承运人权利:按国家物价局规定收取旅客客票价款及行李托运费;按规定要求无票乘车、超程乘车人补缴票价款及超过规定的行李托运费;拒绝乘客要求改变规定线路及超速驾驶的要求。
旅客的义务包括: 1、旅客有义务持有有效的客票; 2、旅客有限携带行李的义务; 3、旅客有义务不随身携带或携带行李中的违禁物品。 承运人的义务包括: 1、承运人的告知义务; 2、承运人有义务按照客票规定的时间和班次运输乘客; 3、承运人在运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权利义务有: 1、乘坐的权利; 2、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的义务; 3、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的义务; 4、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等。
旅客在客运合同中的权利包括: 1、指定的交通工具到达票上指定的目的地; 2、享有按规定数量携带免费行李的权利; 3、享受承运人提供的必要的旅行服务。 旅客在客运合同中的义务包括: 1、支付规定的票价和行李运费,超程或超程托运应支付票价和行李
客运合同承运人的义务有:承运人应当向旅客及时告知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由和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并且应当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
1、承运人的告知义务。承运人应当向旅客及时告知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由和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 2、承运人有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的义务。 3、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的救助义务。 4、承运人的安全运送任务。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权利义务有: 1、乘坐的权利; 2、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的义务; 3、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的义务; 4、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等。
客运合同中旅客权利和义务有: 1、旅客在客运合同中享有以下权利: (1)根据客票上规定的时间、班次数和座位号,乘坐规定的交通工具到达客票上规定的目的地; (2)享有按规定数量携带免费行李的权利; (3)按规定携带高度以下儿童; (4)享受承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权利义务有支付规定的票价和行李运费,超程乘坐或超程托运应补交票价和行李运费;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乘坐指定的运输工具;接受承运人对所带行李中的违禁品的检查并接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