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4
房屋价值的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其合法权益: 1、公示期间可以修改。第一步是在公示期间,当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有疑问时,出具报告的评估机构有义务作出解释和修改; 2、10申请日内审查。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
房屋增值部分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分以下情况: 1.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生活期间,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可能有维护、保管、投资等行为,如果这些行为足以导致财产本身的增值,即该行为对财产的增值做出了贡献,那么在处理增值财产归属问题时,就应当考虑对行为人
1、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2、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
夫妻离婚,房屋增值的处理为: 1、若房产确权后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增值部分应该平等分配; 2、如果房产确权后有夫妻双方按比例持有那么增值部分应该按比例分配; 3、如果房产确权后一方所有自然增值部分也就归所有方了。
需要分情况讨论。如果就该房产或者房产的增值,夫妻双方有约定的,依照约定;如果没有约定,那么需分情况讨论。如果该房产为某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房屋的自然增值应当属于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则
夫妻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但孳息和自然增值除外。孳息是指从某物上获取的收益。分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原物按其自然规律产生的收益。例如,树木的果果实等。而法定孳息是指不使用原本所获得的对价,如银行的利息、
夫妻离婚,房屋增值的处理为: 1、若房产确权后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增值部分应该平等分配; 2、如果房产确权后有夫妻双方按比例持有那么增值部分应该按比例分配; 3、如果房产确权后一方所有自然增值部分也就归所有方了。
夫妻离婚,房屋增值的处理:如果该房产是一方出于投资目的所买,则增值部分属于投资收益,在夫妻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应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房产一方当事人在婚前所买且是自然增值的,则增值部分是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房产按照以下方式分割: 一、如果夫妻双方对于房产份额有约定的,或者房产证标明了产权份额的,则按照约定或者房产证的产权份额分割房产。 二、如果没有特殊约定的,则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房产,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可以按照以下方式
夫妻共同财产的价值包括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动报酬;经营、生产的收益以及夫妻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收入。只要夫妻没有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上述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