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依法成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
我国商品房预约合同的特征有: 1、预约合同是诺成合同,当事人达成合意时合同成立; 2、预约合同是对将来订立合同进行约定; 3、生效的预约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未履行订立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2、商品房的面积、质量、价格等情况; 3、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履行时间和履行方式; 4、违约责任和救济方式。
(1)在合同中,应注明与开发商谈定的付款方式:是一次性付款还是按揭付款(或分期付款),最好注明如申请不到银行按揭时订金等预付付款的处理办法。(2)明确注明房屋面积:所购面积要明确注明销售面积(或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实际使用是多少。如面积
销售商品房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签订书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应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格的确定方式、总价、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5、
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有: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与违约责任等。
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 供水、供电、供热、燃气、
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的要件是: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房屋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2、买卖合同是双务
买卖合同的概念:买卖合同是出卖人和买受人约定的,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的特征是其主体是出卖人和买受人;内容是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以及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预约合同应具备下列特征:第一、预约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不受要物约束,强调当事人主观意志在合同成立中的决定作用的特征,对于预约尤其明显和重要。第二、预约是谈判期间对未来事项的预先规划。第三、预约之标的是当事人为将来订立本约而谈判。第四、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