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参保人员已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了伤残等级,其所在单位按期缴费、已确认并资料进机的老工伤人员,其所在单位按期缴费已进机的退休后初次诊断职业病人员,其所在单位按期缴。
工伤保险待遇案件诉讼时效: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单方交通事故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况存在,只要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就可以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
工伤工资待遇如下: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势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
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经办机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与工伤保险基金分别支付工伤赔偿项目。
如果有关工伤保险待遇案件属于行政案件,诉讼时效是六个月,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适用劳动仲裁前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诉讼时效的规定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
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的经办机构: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
交通事故对方承担主要责任,满足条件也可以申请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
自由职业者一般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中的劳动者遭受工伤的,才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自由职业者一般没有用人单位,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