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7
在离婚诉讼中房产分割问题的规定是: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没有协议的,根据出资人、出资份额、是否涉及赠与、孩子归属判定、双方在婚姻存续过程中有无过错等因素进行分割处理。
离婚后,如果房产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的,先进行协商如何分割财产,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进行分割的,法院根据实际出资以及还款情形进行分割;如果房产是一方个人财产的,不参与分割。
房产财产分割要看房产财产是夫妻共同所有还是一方所有。如果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共同分割。如果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应当归于一方的财产,不参与分割。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夫妻离婚后房产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子女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有利于生产、生活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离婚后,个人财产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有三种情况: 1、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的,诉讼时效是一年; 2、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的,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起诉,即诉讼时效为两年; 3、如果离婚时没有对共同财产进行分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