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应当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可以撤销的情形包括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以及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的效力主要特征如下: 1.让位于法定撤销权。 2.让位于赠与人的穷困抗辩权。赠与人的穷困抗辩权继法定撤销权之后再次限制了公证不可撤销效力的功用,使公证不可撤销效力在效力作用上再次作出让度。
任意撤销权在赠与之后受到的限制有: 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 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一部分,则赠与人仅能就未转移部分为撤销,对已经转移部分不得撤销。 2、赠与人可撤销的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和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赠与人撤销权的规定如下: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受赠人有下列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业主可以行使撤销权。第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损害了业主合法的权益,受到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第二,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超越法定权限。撤销权的行使要
范围为: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或者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
业主撤销权的范围: 1、决定的内容直接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如剥夺了业主利用公共设施的权利; 2、决定的内容并无违法之处,但作出决定的程序违法或超越法定权限。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
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的条件有: 1、债务人实施的危害行为发生在债权人的债权债务成立以后,消灭以前。 2、债务人实施了法律上处分财产的行为。 3、债权人实施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4、债务人实施的行为是危害债权的行为,对债权确实造成了损害
分别有: 一、两者的法律依据不同。 二、两者适用的条件不同。 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包括: (1)赠与合同尚未履行,赠与物的物权尚未发生转移; (2)赠与合同不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的性质; (3)赠与合同尚未经过公证。 三、撤销权人撤销赠与
以下情形赠与人可撤销赠与: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