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兄弟姐妹有财产继承权,但是属于第二顺位,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第一顺位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哥哥姐姐一般情况下是没有抚养弟弟妹妹的义务,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的抚养义务由其父母承担,除非是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哥哥姐姐有负担能力的,有扶养的义务。
首先,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其次,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系养兄弟姐妹,可以互
哥哥姐姐一般情况下并没有抚养弟弟妹妹的法定义务。但是若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有能力负担的兄、姐,有抚养未成年弟、妹的义务。兄、姐的抚养义务的具有补位性质的,若不存在上述情形,则没有相关的义务。
兄弟姐妹为第二代旁系血亲,是血缘关系(或拟制血亲)最近的旁系血亲,他们共同生活于一个家庭之中,互相帮助,互相照顾,关系密切。 因此找国《继承法》将兄弟姐妹之间列为相互可以继承遗产的法定第二顺序范围内。 《继承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 (一)
哥哥姐姐一般是没有弟弟妹妹抚养义务的,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的抚养义务由其父母承担,除非父母已经去世或者无力抚养子女,则有负担能力的哥哥姐姐才对弟弟妹妹有抚养义务,与之对应的是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
法定继承中,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一般是有继承权的。《民法典》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 (1)同父母兄弟姐妹之间,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之间,相互享有遗产继承权。 (2)养兄弟姐妹之间,是指养父母所收养的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之间形成的一
兄弟姐妹在法定继承中有遗产继承权。法定继承中,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哥哥姐姐一般是没有弟弟妹妹抚养义务的,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的抚养义务由其父母承担,除非父母已经去世或者无力抚养子女,则有负担能力的哥哥姐姐才对弟弟妹妹有抚养义务,与之对应的是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
兄弟姐妹有遗产继承权。法律规定,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兄弟姐妹,一旦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兄弟姐妹就可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这里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一般情况下,哥哥姐姐对弟弟妹妹并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但是若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有能力负担的兄、姐,有抚养未成年弟、妹的义务。兄、姐的抚养义务的具有补位性质的,若不存在上述情形,则没有相关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