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继承权的丧失,又称继承权的剥夺,是指在发生法律原因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遗产权丧失的法定情形如下: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无论是既遂还是未遂,无论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都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无论是直接
丧失代位继承权的法定情况有: 1、代位继承人实施违法行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代位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
代位继承权丧失的情形有: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
法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丧失人的子女是不可代位继承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而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不会获得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的定义: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的一种继承行为;转继承的定义: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的一种继承行为。转继承是指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后,在遗产分割前死亡,讲其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代位继承权的丧失有这些情况: 1、杀害被继承人; 2、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或者虐待被继承人; 4、伪造或者篡改遗嘱; 5、欺诈被继承人使其订立不是自己真实意思表示的遗嘱。
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的继承行为,转继承则是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的继承行为。转继承是指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后,在遗产分割前死亡,讲其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法定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则适用代位继承制度,代位继承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二、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三、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
如果继承人丧失了继承权,其子女不能代位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有权继承其父或母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但是如果继承人并没有先于并继承人死亡,而是由于其他法定原因丧失了继承权的,其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的含义:一般指的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以代位继承的权利,以及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的权利。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必须具备如下四个条件: 1、被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 2、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