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4
保管合同的法律特征主要有:保管合同是提供保管服务的合同;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但需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还需要交付保管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管合同法律特征: 一、保管合同为实践性合同。 二、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三、保管合同以物品的保管为目的。 四、保管合同转移标的物的占有。 保管合同的种类:保管合同分为一般保管合同与特殊保管合同,同时特殊保管合同又包
保管合同的法律特征:合同的成立是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并不是意思表示一致后就成立,并且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
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 2、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 3、保管合同既可以是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也可以是双务、有偿、要式合同。 4、保管合同以标的物交付给保管人为成立要件,但保管合同不以保管人获得物品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
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 2、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 3、保管合同既可以是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也可以是双务、有偿、要式合同; 4、保管合同以标的物交付给保管人为成立要件,但保管合同不以保管人获得物品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
保管合同的法律特征如下: 1、保管合同为实际合同。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仅要有双方同意,还要有寄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的行为; 2、保管合同为不必要合同和双务合同; 3、保管合同的目的是保管货物。保管人的主要义务是保管寄存人交付其保管的货物,使
保管合同的特征有: 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 2、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 3、保管合同可以是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可以是双务、有偿、要式合同; 4、保管合同以标的物交付给保管人为成立要件,不以保管人获得物品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
合同解除具有下列法律特征:解除的对象是有效的合同;解除的事由要符合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事由;要有实际的解除合同的行为;以及解除会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者向将来消灭。
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二)仓储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 (三)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具有依法取得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经营资格。 (四)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
1.担保合同的从属性。担保合同是为担保债权的受偿而由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另为提供的担保而形成的合同,它从属于担保债权基于产生的主合同。 2.担保合同的补充性。这是指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对于债权实现仅有补充的意义。 债权人行使担保权的前提是债权人
行纪合同具有的法律特征: (1)行纪合同具有双务性、有偿性等特征; (2)行纪合同标的为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 (3)行纪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4)行纪合同具有的其他法律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