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不可以,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监护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除非因死亡、或父母子女关系的依法终止、或监护权被依法剥夺外,任何人不得加以剥夺和限制亦不可以放弃。
下列单位和人员(以下简称有关单位和人员)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2)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3)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4)民政部门及
在我国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人有: 1、具有监护资格的其他监护人; 2、居委会、村委会、妇联、学校、医疗机构、残委会以及未成年保护组织、老年人保护组织等。
精神残疾的监护人一般不可以自行变更,也就不需要监护人同意。因为一般来说,变更监护人主要是因为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等情况发生,会强制变更,不需要得到监护人同意。
下列人员可以担任监护人: 1.未成年人的父母、兄姐、祖父母、外祖父母。 2.成年人的配偶、父母、其他近亲属。 3.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可以作为法定监护人的人:未成年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等;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它亲属、朋友等。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
可以作为监护人的有:父母、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1、未成年人的父母;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又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
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可以作为临时监护人。 民法典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
父母可以作为法定监护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以下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必须经未成年人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
监护人对子女财产不可以擅自使用。在未经未成年人的同意,擅自使用未成年人财产,而且使用目的并非对监护人有益,这样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会受到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