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185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
赠与合同的法律性质为无偿、单务、双方、诺成。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合同有法律:赠与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也就是已经承诺就成立的合同。所以,当事人如果就财产赠与达成了一致的意见,赠与合同就生效了。 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和撤销情形: 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合同的法律性质有属于无偿合同、单务合同、诺成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够撤销的。
赠与合同是指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这样的合同是一种无偿行为,也是一种双方行为。受赠人有无偿取得赠与物的权利,但赠与合同约定负担义务的,受赠人须按约定履行义务。
赠与合同的法律规定有: 1.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房屋赠与合同一般是有效的。法律依据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赠与人的义务。赠与人的义务包括: 1、赠与人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将赠与物交付受赠人并转移所有权; 2、赠与人应当对赠与物的瑕疵负责。
赠与合同的效力如下: 1、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有交付受赠人财物的义务。 2、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已将赠与财物交付受赠人,物权发生转移,应视为受赠人合法享有受赠财物的占有、使用、处分权,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下: 1、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2、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可随意撤销; 3、赠与的财产在赠与后受赠人即享有所有权。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通常具有以下两种效力:第一、任意撤销权。任意撤销权主要是指:1、经过公证的;2、赠与行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3、赠与行为具有道德义务性的;第二、法定撤销权。法定撤销权主要指:1、严重侵害赠与
赠与合同的效力有: 1、任意撤销权:除法定不能撤销的外,在赠与财产实际交付前,赠与人随时有权撤销合同。赠与人撤销合同后,赠与合同无需履行; 2、法定撤销权:在赠与财产实际交付后,有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等情形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仅赠与人一方负担合同义务。因此赠与合同的效力主要是指赠与合同对赠与人的效力。赠与人的义务主要有如下几项: 1、移转赠与标的物的权利; 2、瑕疵担保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