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2
当合同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已经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为上述原因解除合同的,如果存在违约方,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上述原因是由于不可抗力、情势变更造成的,则合同双方应互不追究责
什么是实际履行 实际履行又被称为“实物履行”。 在经济合同中,应该贯彻实物履行原则,即合同所规定的标的必须要履行,一般不可以用其他财物进行替代。只有在合同的实际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的时候,例如履行时间已经过期或者标的物已经灭失,实际履
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就此终结。因此,如果想要解除合同的话,双方当事人只能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提出。对于债务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这时候双方当事人就不能再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根据我国合同法第93条以及第94条的规定,合同的解除分为
合同解除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方式。合同约定解除即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
合同履行完毕后,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全部完成,不用再进行解除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履行; 2、债务相互抵销; 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免除债务; 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
合同法虽然赋予了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但是如果当事人怠于行使解除权,权利当然就会据此消失。具体来说,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要根据解除合同的情形的不同,作出不同的区别。对于协议解除的情形,并不存在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说法。这主要因为,协议解除
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可以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
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权,也可以进行转让。这种转让并不会免除股东的出资,而是在公司股权转让的同时,原股东的出资义务也转让给了新股东。新股东在受让股权后,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权,在
我国合同法以及民法典并没有规定,违约方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563条的规定,能够解除合同的,应当是因为对方出现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下去而想要解除合同的守约方。因此,在法律上,违约方不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但
不付款可以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563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不付款属于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了不履行主要的债务或者延迟履行主要债务,那么此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合理的期限内提醒该当事人付款,如果该当事人仍不付款的话,另一方当事人就可以解
合同期满后,同时符合其他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金。法律明确规定,合同期满后未和用人单位进行续签的,应当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劳动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合同的实际损失计算如下: 1、合同中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按照这个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2、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凭借相关的款项单据、书面证据来佐证,达成双方协商一致; 3、如果双方就实际
合同未履行,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来说,当事人应当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双方对管辖法院有所约定的话,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话,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