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2
债务人通过假离婚分割财产的手段逃避债务、规避法律的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范畴。因为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一)意思表示不真实;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三)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以合法形式掩
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以及准备起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对分割财产后离婚逃债的,应请求法院认定被告人与其配偶分割财产的协议无效,再裁定追加被告人的配偶为被告人。
对于虚假借款逃避债务的情况,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的虚假借款行为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则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假离婚逃避债务的认定如下: 1、询问债权人。债权人与债务人有着密切的联系,是判断是否逃避债务案件的重要线索。 2、询问基层群众组织。居委会、村委会是群众基层性组织,了解被执行人的婚姻状况、财产情况。
1、不可行的。按照《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规定,夫妻离婚时对夫妻共同债务分担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因此,假离婚逃避债务的并不会对债权人发生效率约束力。 2、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
一、为逃避债务而将房屋赠与他人如何处理若赠与人真的欠他人钱款而未还,却故意以赠与的形式处分其个人财产,则其赠与行为可以撤销。根据我国《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
迳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于通过行政程序协议离婚的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以迳行对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对于为逃避债务夫妻双方在离婚登
假离婚不可以避债。夫妻离婚后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1、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
离婚夫妻财产债务的处理问题,需要根据双方选择的离婚方式的不同来作出区别判断。 如果双方是登记离婚的话,就可以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来对夫妻共同债务以及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换句话说,在登记离婚之前,双方必须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夫妻共同债务
为了逃避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假离婚,事后双方都不能免于承担共同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共同债务的清偿,和夫妻关系是否继续存续并不存在任何关系。无论双方是在婚内,还是已经离婚,只要共同债务尚未获得完全清偿,债权人当然可以要求双方偿还债务。这时候,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