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4
物业费依照物业服务合同收取费用,根据双方合同中的约定执行,交房前由开发商进行缴纳,实际收房后次月开始由购房者进行缴纳。物业费按业主的产权面积计算,产权证书上的面积乘以物业费的单价乘以12个月即为一年的物业管理费。
收取物业费时一般根据物业公司提供的业务量和服务水平决定。未交房的物业费是由建设单位交纳。物业费收取的时间从业主实际收房后,物业公司开始进行物业服务工作开始。已经竣工但是还没有交给买受人的物业,是由建设单位进行交纳。
物业费收取按政府指导价的标准计算收费:一级收费标准每月1元/㎡;二级收费标准每月0.75元/㎡;三级收费标准每月0.5元/㎡;四级收费标准每月0.35元/㎡。费用已包含税、费,浮动幅度在20%上下合法有效。
在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房屋买受人即业主之前,物业公司不能向业主收取物业费。在开发商交付房屋以后,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缴纳物业费。司法实践中,只要开发商正式通知业主入伙,自业主入伙之日起房屋就不算是空置房。因此,自业主收楼开始,即
不住人物业费的收取如下: (一)业主所居住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低于规定标准的15%~30%; (二)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物业,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可以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 (三)未计入产
物业费没住人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收取。房屋尚未交付导致没住人的,物业费向建设单位全额收取;房屋已经交付业主未实际居住导致没住人的,物业费向业主全额收取,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协商一致的可按规定标准的70%收取。
要的。这与毛坯房或者是否入住没有关系,交房后就要交物业管理费。新房没入住没装修毛坯房的,如果开发商已经符合交房的条件,且以电话或其他的形式告知业主交房的,由于业主个人未及时办理交房手续的,物业费自业主通知交房之日起开始累计物业费的。
对于没有入住的房子物业费的收取问题,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是各个小区物业根据其不同性质和特点,在物业服务合同中详细规定的。其具体收费标准以实际为准。
小区物业费一般根据政府指导价与产权面积收取。物业费金额依照业主的产权面积计算,产权证书上的面积乘以物业费的单价乘以12个月即为一年的物业管理费。物业费收取时间根据双方合同中的约定执行,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以月为单位交纳。
如果开发商按照购房合同如期交房,并完成了正常交接,那么业主就不该承担房屋交接之前的物业费。若开发商如期交房,但由于业主的原因导致逾期接收房子,那么开发商在通知业主时,业主就应承担此后的相应物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