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2
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应视为对损害赔偿金额的预先确定,因而违约金与约定损害赔偿是不可以并存的。违约金与法定损害赔偿是否并存,牵涉到违约责任的适用是否以发生实际损害为要件以及国家对违约金的干预问题。原则上可以说违约金的运用并不以实际损害发生为前提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
借条的违约金最高只能是当事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如果超过该比例的,属于过高,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实际损失予以减少。
合同违约赔偿的最高限额如下: 1、若当事人约定违约金作为赔偿的,则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超过造成的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2、超过该比例的,属于违约金过高,当事人可以申请以该标准为限适当降低。
违约金的最高额金额可以参照该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金额。根据《合同法》第113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
违约金的赔偿标准如下:一般由当事人协商一致约定,但不得超过造成的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在该范围的违约金是合理的违约金,而违约金超过该范围的,当事人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地予以增减。
违约金赔偿多少由当事人在合同中自行约定。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
法律规定合同的违约金最高不能超过造成的损失的30%。如果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则以上述标准适当减少;如果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则根据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来适当地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