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1
建筑工程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建设工程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及地点,建筑物的栋数、结构、层数、面积等; 2.建设工期。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及
建设工程合同根据是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的不同,其内容也不同。《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四条【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包含:工程主体信息、工程名称、工程准备、工程组织设计、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工程设备供应、工程验收、工程结算、违约责任、保修责任等。
授权委托合同的基本内容通常有: 1、合同双方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具体的代理事项; 3、代理的权限; 4、代理的期限; 5、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6、违约责任; 7、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等。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该包含的内容: 1、工程的具体范围; 2、建设工程的具体施工期限和质量要求; 3、建设工程的总价款、拨款和结算; 4、工程竣工完之后的验收、相互协作等条款。
工程设计合同模板是首先应当写明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姓名等信息;其次,写明工程项目、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设计内容及完成日期的约定;写明双方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约责任;最后,双方签字并写明时间。
一、工程款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款按支付阶段不同通常可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 1、预付款。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
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根据是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的不同,其内容也不同。《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四条【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1.工程范围。2.建设工期。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4.工程质量。5.工程造价。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8.拨款和结算。9.竣工验收。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我国《民
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
合同内容包括: 1、合同标的。即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直接指向的对象; 2、数量及质量; 3、价款; 4、合同的履行。主要包括地点、方式、期限等;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办法; 7、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