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3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按规定行使以下这些业主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
业主应以管理规约、物业服务合同为基础行使业主权利,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业主行使业主权利应以管理规约、物业服务合同为基础,自行管理或者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在我国法律中,业主撤销权是指当居民所在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做出的相关决定时,业主认为此决定会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要求撤销该先前做出的决定的权利。业主撤销权是业主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重要法律依据。业主撤销权的除斥区间为一年,即应该在
撤销权行使的主体是可撤销合同中处于不利地位的当事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
业主行使业主权利和义务应以管理规约、物业服务合同为基础,自行管理或者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不属于,业主撤销权应当属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如下: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
行使撤销权的主体是具有撤销权的民事主体。比如因欺诈而签订合同的民事主体有权撤销。法律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
业主人数不够,仍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行使业主权利。《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即使业主人数不够,只要是业主就享有接受物业服务以及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监督物业共用部位的管理和使用等权利管理和使用。
业主可以在物业管理活动中,行使下列业主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
行使撤销权的主体为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具有撤销权的民事主体。比如因遭受他人欺诈而签订合同的民事主体,享有撤销权。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