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办理不动产登记证需要的资料有: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交易合同、不动产发票、不动产证、不动产核档证明、完税证明;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与其他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房产登记办理需要的证件:1、房产登记申请书原件。2、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房产所属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原件和复印件。4、房屋已经质检合格的证明和竣工证明文件。5、房屋的测绘报告,确定房屋的面积界定。6、登记申请人的签订的商品房销
办理房屋预告登记证需要以下证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五)其他必要材料。
办理房屋预告登记证需要的证件: 1、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2、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3、其他必要材料。 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
办理不动产登记证需要的材料主要如下: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身份证明材料。单位申请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申请的,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如果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得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房地
不动产登记需要下列证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需要携带原件验证,留复印件办理。 3、契税完税或减免契
办理房屋预告登记证需要的证件是:身份证明材料、房屋买卖登记申请书原件、已登记备案的房屋买卖协议原件等。双方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预告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相关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后向申请人颁发预告登记证明。
不动产需要登记。这是是民法典物权编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是一种物权公示手段。
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登记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登记,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一)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二)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与申请人提交的规划证明材料记载一致,申请其他登记的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要书写的信息有:租赁双方姓名信息;租赁房屋的位置信息;租赁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以及其他房地产主管部门要求的条款。
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以下资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