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8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一方诉讼离婚需要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办手续,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
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一方在监禁中,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起诉离婚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去起诉。若被告属于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人,当事人可以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去起诉。
夫妻起诉离婚一般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持户口本、身份证、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的,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且居住在户口所在地。提出起诉的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及财产证明(备2分复印件)去当地基层法院立案即可。
离婚起诉手续去法院办手续。法律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起诉离婚依法应当到法院办手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当事人应当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立案之后予以审理判决,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应去被告住所地法院办手续。原则上,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手续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办理,具体情形如下: 1、双方协议离婚的,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的,由一方向另一方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夫妻离婚要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离婚手续。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男女自愿离婚的,允许离婚。双方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当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是自愿的,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进行了适当的
夫妻中的一方起诉离婚去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是同一地点的,可以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