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单位的义务是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支付经济补偿和工资。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用人单位违反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
企业终止劳动合同的后果有,企业需要给予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并且如果企业是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患职业病诊断期间或者因工负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不得解除;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不得解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的老职工不得解除。
合同到期终止和直接解除的区别:合同已到期,说明合同已经终止。如果合同关系为有期限的法律关系,则不能永久存续。如果合同关系在合同到期后已经消灭,合同权利义务已经终止,则不可解除合同;如果合同关系在合同到期后尚未消灭,仍然存在权利义务,则当合同
劳动合同的因故终止的情形有: 1、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用人单位依法解散的,但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除外;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与劳动者可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条件。除此之外,劳动合同还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支付代通
不能与孕妇解除劳动合同,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
合同到期终止和直接解除的区别:合同已到期,说明合同已经终止。如果合同关系为有期限的法律关系,则不能永久存续。如果合同关系在合同到期后已经消灭,合同权利义务已经终止,则不可解除合同;如果合同关系在合同到期后尚未消灭,仍然存在权利义务,则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