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8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所在地基层组织了解情况,可以请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居委会、村委会)开证明,证明已经赡养父母;如果已经尽赡养义务情况有证人证言,也可以请亲朋好友或者邻居作证。
首先进行孤寡老人认定,若满足上海孤寡老人认定标准,则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并且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孤寡老人是无子女无配偶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的老人,和是否有退休金没有关系,国家对孤寡老人有其妥善安排和法律规定,社会各界对孤寡老人群体也会予以帮助。
未抚养子女老了能要求子女赡养。子女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未履行抚养义务而消除。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
如果孤寡老人去世,一般情况下是由死者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是民政部门为其办理丧葬事宜,具体事宜将会遵守《殡葬管理条例》以及当地人民政府的殡葬规定。至于孤寡老人的遗产,如果老人生前没有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或者立任何形式的遗嘱来处分遗产的
在我国收养人办理收养孤儿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收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协商一致,达成收养的一致意见; 2、收养方和被收养方签订收养协议; 3、双方携带收养协议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收养公证。
领养人符合孤儿院领养小孩的条件、准备好相关证件后即可向领养登记机关申请领养小孩。领养登记机关收到领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领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领养登记,发给领养证,领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
收养孤儿需要以下手续: 1、收养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到儿童福利院寄养、送养办公室提出收养申请,并填写领养申请表。 2、寄养、送养办公室人员对收养人的情况进行初步了解,并根据院内儿童情况决定是否同意收养人申请。对同意申请者,收养人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
1、申请。要求收养子女的当事人夫妻双方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一方不能亲自到场的,要出具经公证的委托收养书。 2、审查。登记机关要对申请收养当事人进行全面地审查,审查工作必须耐心、细致,依法办事,不得草率,更不能徇私舞弊。 3、
继子女赡养孤寡老人法律的规定:子女有条件赡养老人而不履行义务时,父母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法院根据父母的诉讼请求,查明情况后,可判决令子女给付。如子女坚持不给,法院还可强制执行子女的财产。
收养孤儿需要的手续:收养人带齐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登记机关公告六十日没有孩子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对收养人进行审查,符合收养条件的,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