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工伤认定期限已过的,如果存在侵权人的,可以依法向侵权人请求人身损害赔偿,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但是如果没有侵权人的。则由本人承担超过工伤认定的期限所导致的后果。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过期,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因为不可抗力等原因工伤认定申请过期,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仍然过期的,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提起诉讼。
工伤认定的话原则上是由用人单位向劳动部门申报的。在工伤发生之日或者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在30天内单位应该为受伤的职工或者认定职业病的职工来申报工伤认定。如果这个单位没有为职工申报的话,这个受工伤的职工或者他的亲属和工会组织在单位拒绝申报的一
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2、认定了劳动关系后再申请认定为工伤,包括认定后可能发生的诉讼; 3、做劳动技能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4、根据鉴定结果主张工伤赔偿,提请仲裁,赔偿请求又存在着是否一次性解决即
认定工伤不成功,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再拿着工伤认定书向用工单位申请工伤赔偿,但是如果工伤认定书不见了,该怎么办呢?是不是就没法申请工伤赔偿呢?如果因为过错,受伤职工不小心丢了工伤认定书,先不要着急。在发生工伤认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下,
在工作时受伤认为构成工伤的,要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在鉴定是工伤后,如果伤残的,再做伤残鉴定。如果没有做过工伤鉴定,就不能认为是工伤。这里可以先咨询劳动部门,看他们对此有何建议。
在发生工伤认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下,可以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按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因此,即使认定书原件遗失也不要太急。只要带身份证和病历到劳动保障相关部门(应该是工伤
可以补,一般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15个工作日以内以书面的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全的全部资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再次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即可。
劳动者的工伤认定书下来以后,劳动者应当等病情稳定以后,携带工伤认定书、病例资料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只有鉴定为伤残等级的,才可以按照伤残等级,要求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在各自所承担的比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持劳动能力鉴定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依据工伤认定书直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拿到工伤认定书,如果是一般伤害,可以直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
工伤认定后申请工伤保险赔偿流程: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认定不受理经撤销后,应当补正缺失的材料,重新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