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1
《产品质量法》不包括的产品有建设工程以及初级农产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初级农产品属于自给自足的经营性产品。
产品质量的赔偿包括如下: 1、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交通费、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受残疾人抚养的人所需的生活费。造成死亡的,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死者生前抚养的人的生活费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产品质量法不包括初级农产品和建设项目。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主要由加工厂生产,用于销售,农产品显然不在这一行列,属于农民自给自足的商业产品。同时,虽然建筑工程不再在产品质量法的调整范围内,但建筑材料、建筑
合同质量条款应明确具体,包括产品的名称、规格、包装方式以及验收标准等。 质量标准最重要的就是要明确适用的技术标准和产品品质要求,产品的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总归要有个标准,这个标准可以是国家标准、行业
因为没有提到具体食品问题的情形,初步解答如下: 首先,食品也是产品的一种,因此在广义上适用《产品质量法》。 其次,食品相较于产品,是种特殊的产品。从法理上来说,是特定物与种类物的关系。因此,在具体适用
罚则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
生产方交付不合格产品,不属于我国民法典第563条规定的一般的法定解除的情形,但是如果合同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且该方当事人可以要求生产不符合合格产品的一方,承担支付违约金或定金等违约责任,如果另一方不同意解除合同或者承担违约
产品质量缺陷问题,是消费者和产品使用者在购买或使用商品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产品质量纠纷属于普通的民事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适用三年普通诉讼时效。如果消费者和产品使用者,在因为产品质量缺陷导致损害之后二十年内都没有提起诉
商品房不合格的话,首先要有证据证明商品房的质量问题在房屋交付之前就已经存在,是卖方故意隐瞒了房屋的质量问题。其次,还要证明该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使用,比如对生命、财产和身体健康造成重大影响。此时需要户主保存好签订的买卖合同,先与开发商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