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1
农村土地开发补偿算遗产,能继承。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只要农村土地开发补偿金是继承人在生前所得,且来源合法的,农村土地开发补偿就可以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在其死后被其继承人依法继承。
农村开荒地是可以流转。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
农民承包的耕地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以后,承包期一律延长到50年,允许依法继承、转让,到期后可按有关法律和法规继续承包。所以农村的荒地最长承包年限是50年,但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可以继续承包。
开垦的荒地满足以下条件的就可以确权: 1、开垦行为得到村集体的许可并履行了相关程序的。虽然开垦荒地和承包地同属于集体所有土地,但是承包地是农民签订了相关的承包合同所获得的合法权益,所以确权并不存在问题
1、农村土地开发补偿款(属合法收入的一部分)是遗产,可以继承。 2、但是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不能继承。根据《土地承包法》第31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
你的情况子女不能取得承包权,理由为:一、《土地承包法》规定的能够继承的土地承包权只有两种,分别是林地和通过招标、拍卖或公开协商取得的“四荒地”。二、因我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而非个人承包制,家庭成员中有
闲塘空地、“拱头地”等集体未利用土地的,应按原土地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农户私下开垦的荒地农户开垦耕种的“四荒地”,应报请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处置;对村民议决不认可的。对未经依法准许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认
农村承包土地的收益可以继承。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类。“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该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可以在家庭成员间继承,但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则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其他方式的承包”是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条和第2条规定,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
农村土地赔偿具体如下: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征收耕